12月12日的上午,在梅山縱四路,一輛灑水車涉嫌偷水,正巧被城管執(zhí)法的人員逮了個正著。上午8時許,鄉(xiāng)城管中隊的執(zhí)法人員接獲群眾舉報,在縱四路上有一輛車在偷
消防栓的水。執(zhí)法隊員隨即趕到現場,看到一輛灑水車正停在路邊,伸出一根橡膠皮管,與路邊
消防栓相連。消防栓里面的自來水,正快速流入灑水車。灑水車旁邊路面上灑了不少清水。執(zhí)法人員當即制止了這一違法行為。
“自家的自來水不用,卻不惜用這救命的設施,真是不應該?,F在抓到了,真是偷雞不成蝕把米。”一位圍觀的群眾憤憤不平的說。
經初步調查,灑水車是北侖一家保潔企業(yè)的。灑水車每天都需要大量的水,為了節(jié)省點水費,企業(yè)_把主意打到了消防栓上,想出了偷水的招數。不料,才_次偷水_被逮了個正著。隨后,當事人在執(zhí)法人員的陪同下到自來水公司補繳了1800元的水費,并到中隊作了詳細的詢問筆錄。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寧波市城市供水和節(jié)約用水管理條例》明確規(guī)定,不得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上直接裝泵抽水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擅自取水。城市公共消火栓由公安消防部門和城市管理部門共同管理,除火警外,_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擅自開啟公共
消防栓都是違法行為。
目前,中隊已加強了日常巡邏。如果群眾發(fā)現有擅自開啟消火栓的行為,或消火栓漏水,可向城管或消防部門舉報,維護我們共同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