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一家飯店開張后,擺在飯店門口的
消防栓_被加裝了“保護(hù)殼”。這么做是為了保護(hù)
消防栓還是別有他意呢?
日前,市民劉女士跟幾個朋友到位于河西區(qū)太湖路的一家飯館吃飯,因為是剛剛開業(yè)酬賓,飯館生意紅火,劉女士跟朋友在店門外等候,閑聊之余,幾個人的注意力被飯館門前人行便道上立著的一個不明物吸引,走近后才發(fā)現(xiàn),原來這是一個被遮擋的消防栓,但至于為何要遮擋大家都很好奇。“后來吃飯中途才向店員了解到,原來這個遮擋物是這家店老板因為講究風(fēng)水才找人特意弄的遮擋,可私自遮擋消防栓是允許的嗎?”劉女士不解地說道。
隨后,鐵獅小編按照劉女士的介紹找到了這家飯館,在人行便道上看到了被遮擋的消防栓,消防栓的位置正對飯店門口,三面被一米多高的白色大理石板拼接成“U”字形緊緊圍住,由于大理石圍擋比消防栓高出很多,從飯館一側(cè)的視線上_看不到被遮住的是消防栓。消防栓兩邊的出水口也被封擋在里面,一只手都無法進(jìn)入,更別想緊急狀況能擰動開關(guān),看似簡易的遮擋,記者試著移動,卻由于大理石板較重不那么容易。
附近一位居民告訴鐵獅小編,這個消防栓一直都好好的,直到_近這家飯館開業(yè)后才人為加了遮擋,“好像聽說是因為風(fēng)水吧,做生意都講究這個。”接著,記者向該飯館內(nèi)的服務(wù)生了解情況,對方回答說,“遮擋板是店里加的,但具體原因我們也不太清楚。”
對此,鐵獅小編從消防部門了解到,個人或單位無故私設(shè)遮擋
消防栓確實屬于違法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四款規(guī)定,有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將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而針對該情況,會盡快派人前去現(xiàn)場勘查。_后也提醒廣大市民,不要因為蠅頭小利把救命的設(shè)備給擋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