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的安裝使用具有大作用,具有安裝必要性,可以在火災發(fā)生初期,使相關人員快速反應,有效減少人員及財產損失,在火災發(fā)生初期,快速趕赴現場救援是有效減少人員傷亡的重要因素,微型消防站的安裝有效確保了這一因素。
微型消防站的使用規(guī)定主要涉及其建設原則、人員配備、站房器材、以及具體的規(guī)章制度等方面。
首先,在建設原則上,微型消防站應依據消防法規(guī)的要求,以救早、滅小和“3分鐘到場”撲救初起火災為目標。對于設有消防控制室的重點單位,應依托單位志愿消防隊伍,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微型消防站,積極開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等火災防控工作。
其次,在人員配備方面,微型消防站的人員應不少于6人,并設有站長、消防員、控制室值班員等崗位。站長應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員則負責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微型消防站的人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包括撲救初起火災業(yè)務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識等消防培訓內容。
關于站房器材,微型消防站應設置人員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有條件的可單獨設置。同時,微型消防站應根據實際情況選配消防車輛和器材,并確保所有執(zhí)勤戰(zhàn)備器材專用于滅火和救援行動,不得用于其他非滅火和救援行動。
在具體的規(guī)章制度方面,微型消防站實行小時值班制,值班期間不得請假、脫崗、溜崗。接到火災報警時,值班員須立即通知公司義務消防隊員到達火災現場確認,并在3分鐘內到達現場展開滅火行動。此外,微型消防站人員應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訓,包括消防法規(guī)、消防器材使用、滅火技巧、救援技能等內容的培訓,以確保其具備應對火災和其他緊急情況的能力。
微型消防站還應與其他消防站點、公安、醫(yī)療等部門建立良好的協作配合機制,共同應對火災和其他緊急情況。
綜上所述,
微型消防站的使用規(guī)定涵蓋了其建設、人員配備、器材配置以及規(guī)章制度等多個方面,旨在確保其能夠有效地履行其職責,為社區(qū)和重點單位提供有效的消防安全確保。